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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同步会话

先通过快捷启动或启动与维护环境打开需要参与同步的环境,然后直接进入独立的窗口同步菜单。已启动且支持同步的环境会自动进入当前页面的已打开环境列表

选择环境并设置主控

同步环境与会话控制
同步环境与会话控制
编号功能说明
1分组筛选只显示指定分组中的已打开环境,便于从较长列表中定位目标
2全选当前可同步环境表头选择框只选择当前筛选结果中状态为可同步的环境,禁用环境不会加入
3单选环境精确选择参与会话的环境;至少选择两个才满足启动条件
4同步状态可同步可以加入会话;禁用会显示原因,需要先处理对应环境状态
5设为主控将该环境设为操作来源。主控必须属于已选环境,且一个会话只能有一个主控
6已选数量显示当前已选环境数和已打开环境总数,用于启动前核对范围
7启动同步在至少两个可同步环境且已设置主控后可用,点击后建立实时同步会话
8重启同步使用当前选择、主控和设置重新建立连接,也可用于恢复异常会话

启动步骤

  1. 启动所有参与环境,并让各窗口进入相同或能够对应的业务页面。
  2. 打开独立的窗口同步菜单,等待环境出现在已打开环境列表
  3. 按分组筛选后勾选至少两个可同步环境。
  4. 在其中一个环境的操作列点击设为主控
  5. 核对已选数量和主控环境,点击启动同步
  6. 先执行一次低风险的点击、输入或滚动,确认所有被控窗口结果一致。

会话中的变更

同步运行中可以调整勾选或重新指定主控,但这些变更不会立即写入当前会话,需要点击重启同步后生效。修改同步设置后,也应根据页面提示保存并重新验证会话。

操作结果适用场景
停止同步关闭当前主控事件桥和被控连接,不再分发键鼠事件暂停批量操作、准备调整页面状态或结束任务
重启同步按当前选择、主控和设置重新建立会话新增或移除环境、更换主控、修改设置、连接异常
清空清除页面中的环境选择,不会关闭已启动环境重新选择一组参与环境

WARNING

主控浏览器窗口关闭后,同步会话会停止,并关闭该会话中的被控窗口。关闭主控前,先保存所有窗口中的业务数据;如只想结束同步,请使用停止同步